出口退稅從2000年開始經歷了原規定企業須在貨物報關出口后90天內申報退稅,否則不予退稅,后修改為當年出口的貨物須在次年4月的各個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申報退稅;
全國所有的外貿會計在此期間付出了很大的辛苦,也承受了巨大的壓力,時常加班到半夜,反反復復提交資料到稅務機關。蚌埠義久會計服務有限公司為你詳細介紹進出口退稅。
下面這個政策將帶來深遠影響。
2020年出口退稅最大利好政策,最晚申報期取消!!!
現將國有農用地出租等增值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納稅人將國有農用地出租給農業生產者用于農業生產,免征增值稅。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購入未完工的房地產老項目繼續開發后,以自己名義立項銷售的不動產,屬于房地產老項目,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三、保險公司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養老機構免征增值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0號)第四條第(三)項規定抵減以后月份應繳納增值稅,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抵減不完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次性辦理退稅。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免)稅或者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在收齊退(免)稅憑證及相關電子信息后,即可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未在規定期限內收匯或者辦理不能收匯手續的,在收匯或者辦理不能收匯手續后,即可申報辦理退(免)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第六條第(一)項第3點、第七條第(一)項第6點“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未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期限內申報免稅核銷”及第九條第(二)項第2點的規定相應停止執行。
五、自2019年8月20日起,將《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91號)第一條“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修改為“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六、納稅人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部分先進制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4號)規定取得增值稅留抵退稅款的,不得再申請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本公告發布之日前,納稅人已按照上述規定取得增值稅留抵退稅款的,在2020年6月30日前將已退還的增值稅留抵退稅款全部繳回,可以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否則,不得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蚌埠進出口退稅
政策解讀:為了持續優化出口退稅服務,切實解決納稅人的問題,文件明確規定取消出口退稅申報期限(以前規定必須次年4月納稅申報期前申報),取消超過期限免稅申報以及視同內銷要求。 該政策影響巨大,涉及到全國所有出口企業,避免給企業帶來巨大損失。
部分出口企業2018年逾期未申報的出口報關單數據可以繼續申報出口退稅(適用生產出口企業和外貿出口企業)
2019年出口貨物報關單就無申報期限限制,理論上五年后申報退稅也可以。